

[发布时间:2009-6-7] [ 阅读:657 次]
刘和生,男,1957年11月15日生,安徽禾森律师事务所律师,合肥市政协委员,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安徽省律师协会建筑、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中国民主建国会合肥市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。
主要业务方向:多年来一直关注房地产市场及建筑市场的发展,主要业务方向是房地产开发、工程建设及总承包、公司业务、知识产权、刑事民事代理、行政诉讼等领域。
主要业绩:任多家房地产、建设公司总法律顾问,多家大型公司常年法律顾问,任合肥市瑶海区政府、合肥新桥机场建设指挥部等多家政府单位常年法律顾问。
代理安徽省最大一起土地合作纠纷案、安徽省首例最大贩毒案、首例最大贩卖黄色光盘案、全国有影响的“棕榈滩”流氓犯罪案,“太阳城”组织卖淫案的主犯辩护人。
担任合肥市政协委员其间每年均有大量提案和社情民意报告。刘和生律师任合肥电视台特约评论员,与新闻媒体有着广泛的合作,为多个栏目进行点评。受合肥市政协指派,任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特约监督员。
主要文章:《加入WTO后的反倾销及法律对策》、《“非典”时期对外贸易的处理》、《“非典”时期解除、变更合同应注意的问题》、《预售商品房合同如何签》、《司法介入不须“提请”》、《劳动争议案件的执法现状及对策》、《修改和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对策》。
办公地址:合肥市金寨路71号美第阳光大厦A座405室
手机:13685519358 电话:0551-3628874 3651164
